仰恩大学发展学生党员的具体条件(试行)
为认真贯彻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,对本校发展学生党员的条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:
一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“四项基本原则”,坚持改革开放,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,是非分明。
二、对党有明确的认识,入党动机端正,入党愿望强烈,按时(每季度一次)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,愿意承担并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。
三、思想品德优良,诚实守信,有自觉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,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活动,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各方面表现突出,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,在群众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。
四、遵纪守法,严于律已,带头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协助教师维护课堂秩序,考察期间没有违纪违规行为,没有受到过学校的行政处分。
五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群众基础好,在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中,优良率不低于70%;班主任、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反映良好。
六、作风正派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敢于揭露违法违纪行为,积极配合党组织帮助违规违纪者改正错误。
七、学习努力,成绩良好,考察期内的学习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%以内,无挂科,无旷课。
八、党校培训考试合格,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合格。
九、经过团组织的“推优”。
十、以下情况,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:
1、担任班级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;
2、获得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表彰或奖学金者。